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 理士蓄电池小电流放电的损害
详细内容

理士蓄电池小电流放电的损害

理士蓄电池小电流放电的损害

 

    我们不建议用户用小电流对理士蓄电池进行放电,这样的做法有可能会损害理士蓄电池的一些内部的结构从而对理士蓄电池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理士蓄电池过放电自动保护功能蓄电池过放电是指当蓄电池放电电压降至最低保护电压时,蓄电池已处于被深度放电的状态。造成蓄电池过放电的原因主要有:

 

①蓄电池最低保护电压设置错误。

 

②小负载、长时间、小电流放电。在并机冗余系统中,由该因素造成的过放电情形很常见。这是因为,在系统设计时UPS不间断电源的容量就留有一定的余量,而配备蓄电池时一般要求 按满负载设计。实际应用中,负载往往只能达到UPS不间断电源容量的30%左右。根据这一情况,如果设计系统后备时间为3Omin

 

则实际放电时间可达到4h左右,极易造成蓄电池的过放电。

 

理士蓄电池质保规则

 

供方责任:

 

38AH(38AH)以上蓄电池,质保期为三年,三年出现任何非人为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全新的同品牌同型号规格的蓄电池.

 

非人为质量问题包括: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电池破损、鼓包、漏液、电池电压范围异常、接线端子变形等.

 

客户责任:

 

1.客户可凭我公司的采购合同编号,并提供破损蓄电池详细照片,客服通过验证后立即向客户免费派发指定型号的蓄电池.

 

2.客户在收到更换的全新蓄电池后,请立即将损坏的蓄电池发往供货公司.

 

理士蓄电池

 

      造成理士蓄电池损害的基本上就是以上几点的内容,只要我们避免以上几点事情的发生,那么我们就可以完全的避免对理士蓄电池的损害,这样我们的理士蓄电池就可以使用十年甚至是十年以上了!

 

 


seo seo